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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个体工商户,需要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吗?


成都个体工商户需要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吗?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

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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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个体户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是如何规定?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与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如何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


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