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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会计师事务所-司法鉴证报告


司法鉴证报告,财务鉴证报告。是审计鉴证业务中的事项。一般检察院,法院等,会用到此类报告。

出具此类报告,主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事务所有哪些要求呢,具体看下。


 主要法律依据:


《合同法》 (主席令 [2007] 第 65号); 《民法通则》 (主席令 [1986] 第 37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 定》 (2005年 2月 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发布);《司 法鉴证程序通则》 (司法部令 [2007] 第 107号);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 办法》 (司法部令 [2005] 第 96号)


属性:其他鉴证业务 (自愿委托业务) 


内容:经济活动中很多纠纷和诉讼都涉及财务会计问题,要求注册会 计师对诉讼中涉及财务会计内容予以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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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者:企业、法院、检察院、律师、当事人 


委托人:企业、法院、检察院、律师、当事人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司法诉讼中涉及的鉴证事项规范和操作的特 征;熟悉司法诉讼相关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变化需大力开展



此类报告一般涉及资金往来等,查证的凭证和资料也是比较多和繁琐,

专业性,独立性,公允性等要求。出具时间也会跟材料等相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