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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年报审计:民 办 学 校 年 报 审 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具有双向独立性,既独立于第三方关系人(审计委托人),有独立于第二关系人(被审计单位)。审计的职责和作用是,需要对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的特征,也是区别于其它管理活动的独特之处。



主要法律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 [2002]第 80号)第 38条


属性:报表审计业务 (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对民办学校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报告使用者: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


民办学校年报审计.png


委托人:民办学校董事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民办学校业务流程和控制;精通与民办学校

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