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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应该不陌生,比如说:车窗的玻璃上,公厕小墙上,共享单车等的篮筐,线上的骚扰电话、骚扰短信,简直是无处不在,叫人厌恶至极。都会出现代开发票的消息。
近年来,随着税务制度的逐渐完善,虚开发票的案子被查处屡见不鲜。但还是有一些人选择铤而走险。
一、代开发票与虚开发票
代开发票必须是政府部门才能开具,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发票的行为均属于虚开发票。而虚开发票是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
二、虚开发票的渠道
有的是皮包公司,不做业务,只开发票,从税务局领取发票对外虚开,从中收取开票费。
有些公司为了少缴税款,会购买专票抵扣税收等行为。但有时会谨慎的买家,会质疑发票真实性。这时,票贩子为了打消买家的疑惑,通常会让你认证完再付款。
三、销售发票和进项发票
那我只能说你太天真,皮包公司业务中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销项’发票,却没有‘进项’发票,这在企业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几乎是不可能的。
提醒:很快就会被税务机关查出,那么将面临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四、虚开发票:罚金,以及相应刑罚
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金;
虚开的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
虚开的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虚开的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